a 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b “劳动部于2002年发了323号文件,明文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律师您好:回答前请您看清问题,a和b的内容是一个意思吗?请解释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