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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法的继承范围和不明确的第二顺序代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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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法的继承范围和不明确的第二顺序代位问题

现在的社会老龄化,车祸疾病的低龄死亡,多少人将来会面临死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状况,是不是这样的都要财产被充公,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第二顺序的代位问题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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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26 13:39
魏国鹏
老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不会被充公的,应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继承法是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伯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172503
积分:5164
]
回答时间:2012-05-26 14:13
王伯辉
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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