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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分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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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8662什么是编号?

我有权分享吗?

我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婆婆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我丈夫,而婆婆的房子是在我们婚后买的,其中有三分之二是我丈夫出资的(因丈夫很能赚钱,具体出多少我没证据无法知晓,只在不经意间听婆婆说过),请问律师:根据新婚姻法我能享受吗?

咨询者:fa122268浙江
[咨询时间:2012-05-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26 13:20
赵井燕
应有你的权利。
邴朝祥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205719192
积分:5702
]
回答时间:2012-05-29 13:56
邴朝祥
可以享受。
唐舒婓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067830180
积分:276
]
回答时间:2012-05-29 14:19
唐舒婓
你好,如果婆婆赠送房子说明了只赠送你丈夫个人的,你无权分割。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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