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小车(被告方),全责。我为小车(被告方),全责对方电瓶车伤两人,现已出院,评定9级伤残。
原告律师致电与我让我提供身份证,保单等复印件,还有原告其中一人的就医票据。
我是否该提供,对方就医所花费用全为我出,我是否该把票据给对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