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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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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8373什么是编号?

起诉离婚

我们结婚七年了,中间闹过一次离婚,是因为当时结婚三年而我未怀孕,所以他回去找他的初恋女友,在闹离婚的过程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所以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可是后来生活一直不怎么顺心,现在我想离婚,请问法院会受理吗?现在他还不知道我想起诉离婚,我们现在虽然没有什么大的争吵,但根本没什么共同话题,而且有将近半年了吧,不是闹别扭就是冷战或争吵,法院会判我们离婚吗?而且我儿子现在四岁了,从生下到现在都一直是在我身边的,他父母根本没怎么管过,孩子能判给我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5-25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林仁森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5859610171
积分:158
]
回答时间:2012-05-25 09:41
林仁森
可以。欢迎来电咨询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25 09:44
魏国鹏
你们没有形成夫妻感情基础,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的,由于孩子以前随你生活时间较长,法院会依法把孩子判给你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5-25 09:51
吴君瑜
双方协商离婚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潘盼盼律师
[地区:湖北-咸宁市
手机:13707243219
积分:638
]
回答时间:2012-05-25 10:44
潘盼盼
你好,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5-25 14:53
张磊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虽然从您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夫妻感情一般,但尚未达到婚姻法32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最好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可能在第一次诉讼过程中并不会得到支持,需要等到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才有比较大的把握。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确定抚养权归属的一系列条件,限于篇幅无法一一介绍,如果双方抚养条件差别不大,根据您的表述孩子的抚养权归您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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