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备注,和后面的格式合同都是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不过你有权要求退款,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我在一家培训机构报名,,学费也付清了,但是因为个人原因不能读了,而且一天的课都没上,就报名的当天给我上了大概10分钟的手记课,就是了解他们的教学模式什么之类的。
看到合同上面说7天内可以退费的,但是大点话给学校说是不能退费,因为第一这是优惠价,第二说是合同备注已经说明“不予退费,不予转让”请问,这个备注,和后面的格式合同,哪个有法律效益?我是否能够让他们全额退款?他们这种合同格式条列符合法律规定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