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下岗女工,去年在我省的电力部门干活,电力部门已支付给我的甲方大部分款项,但我的甲方只把农民工工资给了(因农民工把抓住了他没办法了)之后人就跑了,我们为其垫付的工程材料款、伙食费、人工工资及我个人工资都未支付,现在打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
后来来才知道他挂靠的这家公司在我省并,没有注册,经多方寻找未果,现在电力上还压了他一点钱,知道他欠我的钱但他不露面人家决不可能给我,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钱。
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