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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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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7847什么是编号?

房产追偿

98年前有一套房产(市价10万),当时是父母,我,妻子,儿子5人共有的,98年我把房子卖了,现在父亲过世了,母亲要求追偿当时的房产分给兄弟,请问是否可以追偿,赔偿的话是赔偿等额面积的房产还是按照当时卖出的价格赔偿?

咨询者:fa360968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23 12:56
赵井燕
依照当初出售的价格赔偿。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12
]
回答时间:2012-05-23 13:28
你好,你的情况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1、按照当时的价格,按照产权人分出你父母的份额;
2、你父亲过世,你父亲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3、你母亲的份额以及你母亲继承的份额,可以返还给她;
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18221720043。
邹高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816872966
积分:13965
]
回答时间:2012-05-24 20:32
邹高飞
无需赔偿,视为父亲对你的赠与。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2-05-25 17:19
汤广芝
在不考虑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按照出售价格五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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