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因官司被判赔偿二十万,但他没有偿还能力,一直没有向法院交钱。
近期被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由司法拘留十五天。
马上到期了,法院有人到拘留所告诉他,不还钱再延长十五天。
我想问一下法院的这种做法对吗?有什么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