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武汉九龙大酒店的一名员工。您好,我是在武汉九龙大酒店的一名员工由于我家里父亲生病需要人照顾,然后我想辞职照顾父亲。
然后经理不批准我离职,说按自离处理。然后经理不批准我离职,说按自离处理自动离职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扣500元违约金,还要作旷工三天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
我因为这几天请了三天假,然后到第四天去的酒店办理手续,请假是经过经理同意的了。
可是来了,她说自己做不了主,告诉我要找执总。
我想问下这样怎么办?劳动局会给我要回应得的工资吗?
另外说明一下,我们筌了一份合同,是刚来酒店时签的。
合同只有一份,在酒店里面。合同只有一份,在酒店里面上面规定新进员工,必须做满半年。
否则就按违约处理。否则就按违约处理还有我们刚来的时候交了100元经济担宝金,等第二个月后,又交了二百元经济担保金,钱是直接从工资里面扣出来的,然后给了我们一张收据,我想问下这样做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