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要先征得儿女的同意(公证),否则被配偶无权处理财产,是这样吗?
自书遗嘱中写明所有财产归配偶所有,到处理遗产时,是否需要儿女或其他人的允许?
比如去银行,银行是否会要求先征得儿女或其他亲属的允许才能取款?
自书遗嘱为本人自愿写,有手印、签名、年月日。
盼望专家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