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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又离婚因房产纠纷的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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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又离婚因房产纠纷的离婚案

夫妻都是二次结婚,女方一次婚姻中生了一个女儿,离婚后,自已带着女儿,女方单位分给一套房子,后来房改房时,女方以5000元人民币购买了.女房已经享受了国家房改房的优惠政策.第二次结婚女方带着女儿住在男方家里,男方的房子是男方前妻\\儿子三口之家,男方单位分的房子,没有实行房改制,男方与第二妻子结婚一个月时,就赶上了房改房,而且已经使用过工龄折口的第二妻子,非要求男方再使用二妻的工龄折扣,等于女方就重复使用了工龄折口,离婚时,女房要求男方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给她一半.请问房产专业律师,女方这种要求对吗?

咨询者:fa359000北京
[咨询时间:2012-05-17
悬赏分:
解答数:1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2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2-05-17 16:40
张龙飞
你的问题复杂,需要知道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5-17 16:50
赵井燕
若男方及男方单位同意则允许,但应当经过房管机关审批。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05-17 17:07
殷国丰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5-17 17:18
单兴山
情况较复杂,需要了解清楚才能作出判断,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12-05-17 17:46
赵红燕
你好!
女方的要求不合理。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5-17 17:55
牛国荣
平均分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刘斌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488885002
积分:816
]
回答时间:2012-05-17 20:13
刘斌
来电详细咨询。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5-17 20:57
刘子若
虽然使用了二妻的工龄折扣,并不必然就可以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来律师事务所具体咨询,我们详细解答。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05-17 22:03
邢珂铭
建议与律师当面咨询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2-05-18 07:12
谷友军
要看出资是用的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5-18 08:06
赵江涛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2-05-18 10:01
刘雪梅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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