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谁敢和我向湖北电视台打官司.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五月初青山有位客户要月嫂.经过沟通笫二天中午我们带人到客户家.见过月嫂.看过合同.我们收了1000元定金.答应试用三天.不行换人.而且来的阿姨也是做过二三年的专业月嫂.因为产妇产后忧郁.我们就告知月嫂少说话多干活.适时劝产妇.月嫂满口答应.谁知我们还没回到公司电话就来了.产妇要求换人.客户的家离车站比较远.当天己是下午四点左右.人员不可能及时到位.所以准备笫=天去人.谁知客户笫=天就让月嫂回来了.现在的问题出现了:笫1.我们签合同收钱是定金.笫2.月嫂工资{按2800每月}去了28个小时.我们月嫂的工作是按24小时为一天计算.所以给工资100元.是符合的.但在湖北新闻360/2012.5.11上面标题:押金.工资不给客户月嫂很受伤.因为我们公司处理问题的两个当事人.都不在场.与事实不符.请律师给我们声张正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