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5月11号我从公司拷贝机密文件数量较多,拷贝到手机后带回家,并复制到自己的电脑,打开查看后,发现没有用,就把所有的都给予删除了,并未向外泄露机密文件。
请问是否构成了犯罪,我要如何证明这些文件并未向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