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行为属于变相克扣工资,你辞职无须交违约金。
我在一家外包公司工作。我在一家外包公司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工资按基本工资和绩效算,当时说好实习时基本工资是12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是1800元加上绩效,后来培训是交了1000元押金,如果培训后一年内离开公司,就要交5000元违约金,现在到公司工作已经四个月了,我们的发工资是算全勤奖才给1200元,三个月转正了算上全勤俭才给1600元,说当时是按储备干部培训我们的当上小组长才给1800元,后来算绩效了,做完公司规定的数量才给1600基本工资,不然还是给1200元工资。
等于还没有转正,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要是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