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收养社会福利院婴儿条件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5928什么是编号?

收养社会福利院婴儿条件

我曾经丧偶,育有一子,现跟他叔叔生活。我曾经丧偶,育有一子,现跟他叔叔生活再婚后夫妻未生育。

我丈夫初婚曾育一个男孩和一名女孩。我丈夫初婚曾育一个男孩和一名女孩全都判给前妻抚养。

我们年满四十岁,有抚养能力。我们年满四十岁,有抚养能力想收养一名孤儿。我们年满四十岁,有抚养能力想收养一名孤儿这种情况能行吗?

咨询者:fa358176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双春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513216561
积分:3481
]
回答时间:2012-05-15 14:39
王双春
可以收养。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2-05-15 14:43
闫建秋
结合自身情况咨询当地民政局。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