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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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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59什么是编号?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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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外遇,男方对女方施暴,在街上对女方施暴,造成轻微伤害,只有手部有一点淤青,眼部有一点淤青。

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怎么保留相应证据?

咨询者:46567910江西
[咨询时间:2008-12-0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群律师
[地区:江西-宜春市
手机:13677059685
积分:1691
]
回答时间:2008-12-03 20:51
刘群
到公安机关报警并进行伤情鉴定,保留证据锁定男方的家族暴力过错行为.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8-12-03 22:09
魏国鹏
1.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所做的案件调查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到医院就诊,其病历资料可作为家庭暴力的事实依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旷继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522671774
积分:351
]
回答时间:2008-12-03 21:07
旷继东
家庭暴力要有证据证明是男方所施,如施暴现场的见证人,然后去医院做伤情鉴定,如果仅轻微上,只要能有证人证明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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