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试用期时签订了三个月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到现在为止已经超过1年,公司未拖欠工资,现在想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吗?无法在公司提出书面通知(在外地)。
欠公司的钱怎么算?公司欠我的钱怎么办?我有没有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