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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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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5695什么是编号?

无照经营

本人转了个别人的茶叶店,注销了前面的那个营业执照。

然后就积极的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就积极的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在办理的过程中,店面正常营业,可去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以无照营业为由,罚款5000元,从注销通知书下达到出具罚款5000元的时间不足一个月。

请问,这样子老百姓真的错了吗?必须要交这个罚款吗?如果必须要交,这个罚款是不是过重?

咨询者:fa357806陕西
[咨询时间:2012-05-1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5-16 21:54
刘子若
对于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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