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跪求详细咨询,起诉国家赔偿中,前营口站前区法院执行庭庭长擅自解除其民事庭依法查封欠款,造成欠款十二年无法追回,按哪条可以要求国家赔偿?除要求其赔偿欠款本金外,期间利息损失是否可依法要求赔偿?请问法律依据都是什么??利息按活期还是定期存款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