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有何依据?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4693什么是编号?

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有何依据?

您好:

1998年6月我与我兄弟、我父母签订分家协议一份,我分得三上三下楼房一幢。由于我父母与兄弟夫妻俩不和,分家时父母提出住我的楼房到老,我同意并写到了该协议中,但并没有多要任何东西。

协议签定后9年来我多次催促我兄弟夫妻俩搬出我分得的房屋,都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协议。至2007年上半年遇到拆迁时,两人明确不认可该协议。我诉至法院,要求判定该协议有效,胜诉。

拆迁后我父母暂住我现在的房子已将近5年。

2007年我们拆迁后安置是政府给宅基地自已建房,他们多次无理取闹,说父母住我这边,我的地皮(宅基地)有他们的一半。但他们也有和我一样大的宅基地,且我取得宅基地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审批后获得的(虽然我和我妻子都在邻镇高中做教师不是农业户口)。

我觉得我父母的居住本应是兄弟俩共同义务,我做好事做出了麻烦。

为落实责任,弄清义务,减少是非,我父母的居住我准备让兄弟俩轮流承担,一轮半年或一年。请问我家的这个情况我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诉至法院能否得到支持?

咨询者:haxyz江苏
[咨询时间:2012-05-1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艳平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261996547
积分:1035
]
回答时间:2012-05-10 14:51
李艳平
详细情况请打我的电话13261996547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05-10 19:52
路光亮
需要看详细情况,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