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有人冒用本人姓名通过政务直通车网站进行投诉举报,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权,给本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我到派出所去报案,派出所不受理,目前,我无法得知此人是谁?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彻查出“此人”是谁?还我名誉。
不知道哪个部门是其主管部门?请问具体到哪里进行投诉?各政府部门对此事都是推来推去,都说不归他们管,派出所说不构成治安案件,不能立案,刑警队说不构成刑事案件,不能立案,法院说没有具体的被告人,无法受理,12345市长热线说,他们只能查询电话投诉举报内容,无法查询网上的举报内容,公安局信访办说,只能负责记录下来,向上反映,没有立案,他们也无法受理。
到底怎么办???难道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投诉无门啊!!!请给予具体回复。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