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动手伤人,再有利的辩解,医药费也是要赔偿的。
家里有三兄弟,老大结婚时父母已帮忙另外买房,老二结婚也是另外买房了,就老三跟父母一起住,房产证是父母名字,父母意思是房子留给老三,但老大和老二不同意,要争房子,经常带人回来恐吓,有时就轻微的动手吓唬老三一家人,老三实在气不过争吵时跟老大家人动手了,后果不严重,轻微伤都算不上,顶多身上有些淤青淤血之类的,老大家里人就装病住院了,老三家人也住院了,过了半个月后公安局人介入要调解,老大家里有关系认识人,所以公安局调解的时候句句都向着老大,现情况该如何处理,怎么样对老三家有利,不用赔偿医药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