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新婚姻法 离婚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4153什么是编号?

新婚姻法 离婚

结婚刚一年多,因为家人一直不和,我们被逼离婚,还有一个半岁的孩子,女方手里有当初结婚时父母给的嫁妆钱,有结婚前男方给的见面礼,三金钱,买衣服的钱,还有结婚时的磕头礼钱,孩子出生后的见面礼钱,没有婚后男方的任何钱,这些钱都在女方手里,现在要离婚,这些钱法律是怎么规定?都该判给谁呢?孩子一直在男方家,女方想要孩子,法院会判给我吗?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5-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8 09:34
魏国鹏
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割一半,你有条件抚养孩子的,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5-09 12:08
张磊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因此,只要你没有上述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会将孩子判给你抚养。
你所说的财产里面,有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有些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