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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炮炸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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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3876什么是编号?

小孩被炮炸伤

大年初二下午我和小孩在马路上走,被别人小孩放的雷鸣炮炸伤,当时在两眉心鼻梁上方炸了有饮料瓶盖大的洞。

骨头都可以看见。骨头都可以看见血把我和小孩的衣服都染透了。骨头都可以看见血把我和小孩的衣服都染透了我急忙送到医院救治。

在医院缝合十二针。在医院缝合十二针住院18天。在医院缝合十二针住院18天肇事者家属交了部分住院费,不愿在承担责任,现在已经起诉法院。

司法鉴定为10级伤残。司法鉴定为10级伤残法院说我也应当承担责任,我认为事发时我拖着孩子,别人小孩10岁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放雷鸣炮可能引起的危险有认识能力是因为他得过失造成。

而且当时对方家长没有在场,没有起到兼护责任。

而我对突发事件不可能有预见性,我已经尽到应有的监护责任,而且他是在马路边放炮,属于在公众场合从事高危,易燃易爆作业,我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在马路上行走并没有过错,他应承担全部责任。

这种说法对吗?

咨询者:shuaiged...陕西
[咨询时间:201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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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白清忠律师
[地区:陕西-汉中市
手机:13992685012
积分:3087
]
回答时间:2012-05-07 15:29
白清忠
你们双方家长都未尽到监护义务,都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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