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急需回答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23755什么是编号?

急需回答

我大哥在施工时从六楼坠落,一个月了还没有苏醒还在医院观察当中,没有和公司鉴定劳动合同,现在建筑公司不付医药费,包工头在付医药费,我可以申请劳动工伤吗?他们的防护网只有一楼有,我该怎么去申请劳动工伤,都需要什么手续,是要建筑公司索赔还是要包工索赔。

补充说明:
单位没有申请,个人申请的费用谁来支付,个人还是单位,如果单位支付,但是拒绝支付怎么办
咨询者:fa355230山东
[咨询时间:2012-05-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5-06 11:55
魏国鹏
你有权自行申报工伤,有权建筑公司赔偿,具体的程序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05-06 20:42
杨国营
你可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需要可电话联系。
王兴东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706401255
积分:1159
]
回答时间:2012-05-08 13:57
王兴东
先认定劳动关系,在走工伤
需要律师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