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下班后带 我女儿(已是小学生)去清华大学新新华学堂欣赏大型民族音乐会《美丽新疆》;
到了剧场因为身高不够1.2米不能观看演出,理由是领导规定,怕小孩吵,要尊重他们欣赏的权力,问及是否能退票,答复说票一经售出,不给退;在剧场门口我好说一小时,我要求见主办领导解决,门岗进去后再也没出来给我任何答复,在谈过程中我多次强调,我家女儿已上小学,并在门口的一小时没有吵一下;
最终我和我女儿没能欣赏到美丽新疆音乐会;
我想知道,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光凭身高1.2米决定入场的规定是不是不太合理;
我们找个说法,可知识有限,光凭心想,是否有新的规定可以支持我们欣赏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