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黄金地段有套门面商铺,一年前第一任租客(是朋友)因有事需要转租让我代办,所以与第二任租客(也是朋友)签了一年的租赁协议并代收了转让费49000元。
现在租赁协议已到期,第二任租客不在续租并把门锁了,现在拿着一年前我签的转让费49000收条要挟,把钱退给他才把房子给我。
本人不知道怎么才能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