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电话清单可以作为离婚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您小孩在哺育,一般是判给女方.
各位贤士,我和老公结婚1年多,现在想离婚,有个10个月大的女儿,我们已经写好离婚协议书了,但是他又不想把小孩给我,我们户口所在地是江西,现居住广东,如果要起诉的话在东莞起诉还是回江西起诉,费用是多少,小孩子我是一定要争取到的,因为他有赌博的毛病,但是我又找不到证据证明他赌博。
还有在我怀孕期间回家不到5次。还有在我怀孕期间回家不到5次他亲戚都知道的,期间用一个手机号码跟一个女的聊的很暧昧。
提供电话清单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而且小孩是不是百分之百的判给我?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