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在路上,乙对甲进行辱骂,并把甲的电动白行车踢倒。
当时丙在旁边看到事情经过。当时丙在旁边看到事情经过甲报案,说丙知道经过,警察通知丙到派出所进行问询做证,丙可以拒绝做证吗?丙有没有不做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