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你有权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动报酬。
我是2012年2月到南阳市都市信息上班,老板开会说只要每个有能拉到3000的业绩,都有900元的底薪,二月份没有,三月份我拉了3530元,因为身体原因没有上班了,可老板却不按原来的说法算工资,只说上几天班给几天工资,业绩按20%算,我请假的时间也不给工资,并且最后一单业绩,只算了一半,那一半不算,因为一直没有发工资,我把一客户出完报纸的钱暂用,老板几次跑到我现在的单位,说大话,危协说有人会问我要钱,请问老板的这种行径,我该怎样处理,去哪里能申诉.我不是在意多少钱,而是老板的这种做为太让人气份了,他说给就给,就给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