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是这样的,2月份公司领导有个快件在我们办公室(行政人事部)不翼而飞,因为公司也没有建立信件收发的一些明文规定,所以没有人专门保管的。
当时全公司恨不得掘地三尺啊都没有找到,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3月份因为有更好的发展平台所以我就辞职了,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手续离职的,结果离职后公司突然贴出通知说是因为丢失信件要罚款,当时我们办公室四个人再加两个领导,可是罚款却罚的是我们四个人,而且还是我离职后才出的这个通知,为什么当时事发的时候没有这个处罚?明显就是打击报复。
然后呢3月份应该出勤26天,我只出勤了12天就离职了,现在3月份工资发下来竟然扣了我的全额绩效工资,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上班未满全月不发绩效工资的呀?对于这两件事情我很生气,之前罚款的那个我真的没想计较,现在竟然又扣了绩效,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