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上诉。你的案子应该能够胜诉。
结婚三年 小孩一岁半 无车无房 无共同财产 两人均在深圳 孩子爸爸在深圳一家医院 工资奖金一起有20万一年 我是某学校的临聘教师 月收入4000之内 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以及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判决刚下 孩子我抚养 对方每月给1500 之所以这么低是因为孩子目前在湖北我老家 一审的时候我跟法官说过这个官司过后会把小孩带深圳来 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这样的一个判决 就算是依据当地生活水平 也不至于才1500 不是月收入的20%-30%么 我想上诉 没钱请律师了 不知道自己上诉是怎样的程序 胜诉希望大不大 望指教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