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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解释,不合理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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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解释,不合理的是

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对“醉酒驾驶会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的解释,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

a.醉酒会使驾驶员的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

b.醉酒会使驾驶员的中枢神经系统麻痹抑制

c.醉酒会影响驾驶员的操作准确性和反应时间

d.醉酒会伤害驾驶员消化系统中的胃和肝脏

(此题让我不解的是,为什么答案选的是d,感觉a或b中应该有一项是错的吧?)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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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4-27 08:38
张磊
醉酒虽然会伤害胃和肝脏,但是这种伤害不会影响你的反应和控制能力,如果说因为胃疼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这种因果关系过于间接。

“酒精本身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中枢、心脏、肝脏功能等都有抑制和毒害作用。它首先作用于脑干网状体。平时,上行性网状抑制系统对大脑皮质起着抑制,由于网状体受到洒精的麻痹,致使大脑皮质的机能亢进,人就显得活跃,爱唠叨,甚至由于兴奋而变得暴躁和蛮横,不能控制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这就是平常说的出现醉意。当脑中酒精浓度增加到一定量时,大脑皮层就产生睡觉的意识。最后发生麻木性昏迷,整个过程可分为:兴奋期、共济失调期、昏睡期。”

a和b是在不同的酒精浓度下均可能发生的情况,只是看似矛盾,实际上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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