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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工伤问题 请法律人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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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2398什么是编号?

工厂工伤问题 请法律人士解答

本人在2011年2月进入一民营企业是该企业一名普通的操作普工 但是由于个人原因本人在6月份自离(没有辞职)于该企业,但在2012年的2月我又来到该企业上班。

由于之前在该企业工作过而且是自离的 所以我本人的身份证就已经进入了这企业的黑名单,用我自己的身份证是进不去的,因此我是借我一个朋友的身份证进入到了这个企业来的 但是我在这干了快3个月的时候我出了工伤事故。

现在人在医院。现在人在医院所以想问下从法律角度上说我这种情况的工伤该企业该不该负责 ??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4-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久斌律师
[地区:河北-张家口市
手机:15830324429
积分:4690
]
回答时间:2012-04-26 21:44
赵久斌
工伤企业应当负责。但是,你对企业没有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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