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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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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2322什么是编号?

定刑标准

我朋友在一个公司是设备主管,他把一台单位的设备以设备维修的名义借给别人使用,但他自己开的出门证在设备部和门卫都有。

保管员和他去库房取的,这台设备是02年加工的,不能用,一直在库房闲置,设备定价是按原价定价,还是按现在定价,公司说02年帐上市六万元,但实际没有,现在一万元都能做一台新的。

如果报案按什么罪处理,后果怎样。如果报案按什么罪处理,后果怎样谢了。

咨询者:fa35294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4-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2-04-26 09:15
李雪梅
单位可以按失窃报案,但最终是否是盗窃还需要结合相应的证据。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04-26 10:53
岳建民
就你所述,应该不构成盗窃罪,涉嫌职务侵占或贪污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2-04-27 10:43
卢慨
如果仅仅是借用,应当不构成犯罪,重要的是一定要说明情况。至于价值,要看具体情况。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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