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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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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2088什么是编号?

婚后买房问题

我婚后购买的限价房,申请人是我和父母(婚前申请的),首付由父母出,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也由我父母帮我缴纳,请问:如果我离婚,怎么样才能不分给我的配偶?

咨询者:fa352737北京
[咨询时间:2012-04-25
悬赏分:
解答数:1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1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4-25 21:21
赵江涛
您好: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2-04-25 22:13
谷友军
按法律规定,此种情形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4-25 22:21
牛国荣
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及还贷的情况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2-04-25 22:47
邢珂铭
首付明确为父母支付,贷款也是父母还贷,配偶将不能分割财产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04-26 10:38
刘子若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张磊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905150072
积分:2542
]
回答时间:2012-04-26 11:40
张磊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二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是你需要证明出资的情况以及产权登记的情况。
袁丽萍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1943978
积分:4691
]
回答时间:2012-04-26 14:38
袁丽萍
在你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屋的首付和月供都由你父母偿还的情况下,房屋应归你个人所有或由你和你父母共同所有。
王占华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439159081
积分:1269
]
回答时间:2012-04-26 16:08
王占华
按你所叙述配偶想得到房产很难。
单兴山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81181779
积分:7711
]
回答时间:2012-04-26 17:27
单兴山
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保存好属于你个人房产的相关证据,以防离婚时出现争议。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2-04-27 11:12
阎书波
你好,这一般不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2-04-28 07:46
刘雪梅
次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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