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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赠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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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21058什么是编号?

婚后父赠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爸爸买房子,地皮都登记男方名下,费用我们夫妻没有资助,请问这些财产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女方有权利分割财产吗?

咨询者:fa351794广东
[咨询时间:2012-04-24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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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2-04-24 22:35
陈志恒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2-04-24 23:03
李翠英
应属于。
贤笑岩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3500241808
积分:3170
]
回答时间:2012-04-25 21:21
贤笑岩
属于男方的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04-27 10:09
刘潮生
一般属于男方的财产。
杨进鹏律师
[地区:广东-佛山市
手机:13702922538
积分:683
]
回答时间:2012-04-28 17:07
杨进鹏
不属于,因为地皮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房子也应登记在男方名下,因此这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男方爸爸的出资的,属于定向赠与.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财产.
如仍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3702922538,或到我所面询,我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0楼A座广东金石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进鹏律师
杨进鹏律师于 2012-04-28 17:0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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