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当初我们签订合同时基本工资是980元,合同期限是长期合同,但是去年我们当地的基本工资提到1160,合同上有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18175什么是编号?

当初我们签订合同时基本工资是980元,合同期限是长期合同,但是去年我们当地的基本工资提到1160,合同上有

说明,如果当地基本工资进行涨幅,乙方的工资也相应提到该标准,这样的合同是否还需要重新签订?

咨询者:fb139777
[咨询时间:2012-04-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欧明杰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705606293
积分:394
]
回答时间:2012-04-20 09:44
欧明杰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差额部分。可以重新签订合同,也可以就工资这一项签订补充协议。
赵斌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10289534
积分:187
]
回答时间:2012-04-20 09:46
赵斌
如果对于可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需要订立变更合同协议书。劳动者获得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不用单独订立补充协议。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