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57岁,2010年给汽车撞了,交通部门判断司机负全责,但是判决书上只有住院40天 伙食费和护理费 共3600,住院治疗费全部司机承担。
其他赔偿没有提到,请问法律有没赔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和回家营养补助这些。
如果有交通事故判决书上已经签名,请问可以去法院告对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