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南省新密市的农民,我们家房子被县里政府已改造新农村的名义进行强制签订协议,强制拆迁, 当初协议上只写明了补偿额度,但是没有写明补偿方式(何时补偿,以现金形式还是以支票或者建立专用账户形式),结果把我们家房子拆掉后,却给我们打白条,写了张欠条,让我们感到绝望,一家人无家可归,(其实我们村里要多家庭都是这样悲惨),我想咨询一下,县政府这种做法时候合法,我们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