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女方所有(户主是女方,房主也是女方)。
前夫搬出去临时租房居住,没有固定常驻地,无法设立新的户口。
现在女方要再婚并生子,但户口本上前夫同户主的关系依然是“夫”,现任丈夫无把户口迁到同户主一起,请问,可以把户口本分成2个吗,就是户主一个,前夫一个?有些什么程序?(事件地点:四川绵阳涪城区,户口是城市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