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建筑影响了你的采光权,你有权依法维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八十九条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我家在一楼,卧室外面间距50cm,是堡坎,堡坎在我窗户上面1米,堡坎是2楼的花园,2楼业在原来堡坎上修建了1.5米的砖墙,砖墙上面是1米高的阳光棚。
以前光线就不好,现在光线更不好,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