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男方的意思是要女方抚养到6岁,然后由男方自己抚养。
若女方为了取得对子女的抚养权(直至18岁),在订立离婚协议的时候只是口头答应,却没写进协议书里。
后来办理了离婚证。后来办理了离婚证之后男方可以要求抚养权吗?法院会支持口头协议吗?如果有证人可以证明该口头协议,是不是男方胜诉的机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