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欠款属实,法院应当判决对你偿还债务。
孟于2007年12月19日拿我坯布,并出了欠据。孟于2007年12月19日拿我坯布,并出了欠据答应我2008年元月前全部付清。
我把货给了孟,没想到孟不守信用,开始打电话他说过几天给我,一直这样,后来连电话都不接了,在08年的9月后就彻底失踪了。
我没有办法,就在2009年6月去了内蒙并找了律师起诉了孟,11月份判决书下来了,对方没有出庭,一直也没有信息,就在2010年12月在乌兰浩特市查到了他在银行的存款,并向法院冻结了他得资金,提起上诉,最后一审二审法官都把钱判给了欠款人,我现在给怎么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