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证据证明房产有你本人一部分,我认为可以起诉要回属于你的一部分房产,详细可电话咨询!
90年我父亲在武昌彭刘扬路清风前街的房子拆了,盖起了还件房,打官司继承了一套房子,当时法院判决这一套全属于我,结果我小哥说有困难我就和他口头协议一人一半,而我当时在外地做事,房子没管,直在给小哥使用,但是我有当时打官司法院出的调解协议书,上面证明这套房子是属于我自己的遗产。
结果现在我退休回到武汉孩子身边,经济有点困难,想让小哥把当时口头承诺的一半房产分给我,他却说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请问律师我能否得到我应得的遗产?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