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应当先到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及办理还贷人变更手续,获得银行同意后才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再进行公证。
我朋友购买了一套住房,06年交房只供了两年多月供,到现在欠银行有4年月供,在房管局查到的信息是银行已起诉了,该房所在楼上业主都过没有办下房产证,开发商也不在了。
现在她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按当时他购买的房价转让给我,约定前期她付的首付还有两年多的月供由我出,包括后面的月供都由我付。
这4年中月供产生的违约金,利息,银行罚金什么,该怎么算,算谁的,还有就是在这期间我们间该怎么来办这个转让合同,该注意什么。
,由于房子已经在房地局备案了,房产证还不确定什么时间能下来,一定要等房产证下来之后才能改我的名字吗。
我们之间签的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我另外的朋友说,房产证如果下来了,到时候不改你的名字,那你就人财两空。
所以请专业人士指导下,我们2个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