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年底应聘到一家私营公司,当时在应聘过程中,公司不缴纳在试用期的社保五险一金,说要在转正以后办理;我在转正期过后(自己没有填写转正申请)的15天因疾病住院治疗,花费了近万元。
我现在申请单位支付我住院费的花销,补交我从入职时到现在的社保费用(按照我的实际所发工资金额的基数缴纳、而不是济南的社平工资的下线60%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