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鹤壁市标准件厂工作40年,2003年患上心脏病,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共花去医疗费66769元。
这对一个工人家庭来讲,不是一比小数目,大部分都是借的,单位一直不给报销,每年都找单位好几趟,直到去年才给解决了两万元。
年初又再次因身体不适住院,找单位,单位让找劳动局,找劳动局,劳动局让找单位,实在没有办法,请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