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能够退还你交的订金.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到当地的法院起诉开发商,他们的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是无效条款.
曾波律师于 2012-04-03 22:0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2012年1月,我看上一套房子,买六楼送七楼(阁楼)。
当时只发现房子存在:窗子没有密封好、飘窗高度太低的问题,其他都很满意。
开发商给我们的承诺是:你们把问题写下来,他们会立即帮我们处理。
把问题写了给了开发商之后,我就把订金给交了,并签了购房意向书。
过几天去付首付的时候,刚好下雨,才发现阁楼有多处渗漏很严重,又重新写了一张问题单子交给开发商,首付也就没付。
开发商一直要求先把首付付了,交了房再帮我们处理问题。
我们坚持要先修好再交钱。我们坚持要先修好再交钱一直拖到上周,开发商打电话来说“问题都处理好了,你们来交首付吧”,由于我在外地,所以叫父母帮忙开了一下。
屋顶渗漏的处理方法是:在板底刷了一层加防水剂的水泥砂浆(这根本就是指标不治本)。
飘窗防护栏没有加,交涉了多次,开发商的答复是“别户都没有,不可能给你一户加”、“你当时开的时候也没有啊,不可能给你加”或者“我们交房的单子上就没有承诺飘窗上有栏杆的啊,反正我们是不可能给你们加的”。
然后还下最后通牒“你们一个星期之内如果不交首付,你们的订金就被没收,我们就要收回房子了”。
屋顶漏雨的问题电话咨询的结果是:我问“如果又发现漏雨,你们承诺多久给我们修好”答复是“这个我们承诺不了,我们只能承诺保修期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房子是很不满意的,所以不愿意交首付,但是开发商就打电话通知我们一周不交,订金就不退还,并把房子卖给别人。
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退还我交的订金?

